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bg手机app|中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总投资:34383万元
5.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6.建设规模:拟新增土地78亩,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33,379平方米,购置电池破碎分选设备、数控龙门式镗铣床、激光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废旧新能源电池(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破碎分选设备10套、处理废旧新能源电池21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评价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行政村。
行政村 | 相对方位 |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 |
新港村 | E | 2200 |
马家边村 | SE | 1400 |
长岗村 | S | 1500 |
横涧村 | W | 1900 |
回车岭村 | NE | 300 |
三矿村 | SW | 700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类型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废气:废气分别经对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预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废水充分回用后,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通过落实各项消隔声措施,加强运行维护,厂界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类型 | 防治环节 | 措施内容 |
废气 | 放电废气 | 经独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碳炭化炉烟气 | 通过二次燃烧后再急冷降温,然后通过布袋收尘器+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 |
拆解破碎废气 | 负压收集进入炭化炉系统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与炭化炉烟气一并高空排放 | |
破碎筛分废气 | 负压收集进入独立的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废气喷淋废水、放电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化学沉淀后纳管排放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隔油预处理后直接纳管 | |
噪声 | —— |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厂区内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车间内布置,生产时不开门窗。 3、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 4、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 |
固废 | —— |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外售 废品回收站或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地下水及土壤 | ——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
其他 | —— | 1、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方案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并作为项目“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材料。 2、废气等排放口须按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放口、标志牌和采样口。 3、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厂区周界及内部绿化,以常绿树木业主,形成上下立体绿化。 5、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运输车运输固废,进一步优化运输线路,主要依托省道等交通干线进行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并定期检修,使运输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其密封性能。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是对废旧锂电池的集中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符合对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地方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环境质量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区域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期限
自公示第二日起计,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及对象
(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
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企业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bg手机app|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电话:0572-6095888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电话:0571-86059056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hby.com/)公开。
发布单位:bg手机app|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